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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L TOKEN
使用說明加密與合規支援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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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L TOKEN 使用條款

生效日期:2026-09-13
供應商:MNV LIMITED(於香港註冊成立)
聯絡:support@babeltoken.com

1. 本條款的性質

1.1 你經 App Store 取得 BABEL TOKEN 的授權,受 Apple 的《Licensed Application 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下稱「Apple 標準協議」)規管。本條款是該協議的補充,只就 BABEL TOKEN 特有的事項作出約定,並不取代它。

1.2 若本條款與 Apple 標準協議有牴觸,就牴觸部分以 Apple 標準協議為準。

1.3 你必須同意本條款才能使用 BABEL TOKEN。若不同意,請刪除本應用程式。

2. BABEL TOKEN 是甚麼

2.1 BABEL TOKEN 是一個在 iPhone 上儲存、整理及複製 API Key、存取令牌及類似開發者憑證(下稱「key」)的工具。它為方便而設:貼上即儲存,一鍵按程式碼需要的格式複製,快到期時提醒你。

2.2 BABEL TOKEN 不簽發、不驗證、不輪換、不撤銷任何 key,亦不與任何服務商通訊。這些操作都在服務商自己的控制台進行。到期日、輪換提醒、「衛生分」等指標只根據你輸入的資料計算,是輔助,不是保證。

2.3 內置的服務商目錄(名稱、key 前綴特徵、變數名、控制台地址)是根據公開資料整理的參考資訊,可能不完整或過時,亦不表示 MNV LIMITED 與任何服務商有任何關係。

3. 完全離線

3.1 BABEL TOKEN 沒有網絡功能。它不連接任何伺服器(我們也沒有伺服器),不需要註冊帳戶,不會同步,亦不會上傳任何內容。

3.2 你的 key 及相關資料只儲存在你的裝置上,以及你自行選擇匯出的備份檔案內。MNV LIMITED 不會接收、傳輸、儲存或存取這些資料,亦沒有任何途徑取得它們。

4. key 如何受保護,以及代價(重要)

4.1 秘密值在你的裝置上加密,用的是首次執行時隨機產生的一把資料密鑰。預設情況下這把密鑰儲存在 iOS 鑰匙串內,因此無需任何設定,亦沒有密碼要記。

4.2 換新 iPhone 時鑰匙串內的這條記錄會否跟過去,由 iOS 決定,不由我們決定。加密的電腦備份及 iCloud 備份通常會帶上它;未加密的電腦備份不會;而若你開啟了 App 的嚴格模式,這條記錄會綁定於本機,永遠不會進入任何備份。

4.3 你可以選擇額外設定一個主密碼及 / 或一組 12 個字的恢復短語(合稱「換機保險」)。任何一樣都能在鑰匙串內沒有鑰匙的裝置上解開你的秘密。它們只在你手上。

4.4 MNV LIMITED 沒有你的資料密鑰、主密碼或恢復短語的副本,沒有任何後門、萬能鑰匙或密鑰託管,沒有任何技術手段可以繞過這層加密。

4.5 若鑰匙串內的鑰匙遺失,而你既沒有設定主密碼亦沒有設定恢復短語,庫內加密的秘密值將無人能解——你不能,MNV LIMITED 不能,Apple 亦不能。 唯一的出路是你之前匯出的備份檔案。這是設計使然,不是政策選擇。

4.6 你同意:定期匯出備份、確認備份能打開、妥善保管你設定的主密碼或恢復短語,是你的責任。你亦同意,因鑰匙串記錄、主密碼、恢復短語或備份遺失而導致的任何資料損失,MNV LIMITED 不承擔任何責任。

5. key 屬於別人的服務

5.1 你儲存的 key 由第三方按其各自條款簽發。遵守這些條款、只在授權範圍內使用 key、在懷疑洩露時到服務商處撤銷,都是你的責任。

5.2 複製 key 會把它放入系統剪貼板;你貼上的任何 App——以及在你允許通用剪貼板時你的其他 Apple 裝置——都能讀到它。把 key 貼到哪裡由你決定。

6. 沒有安全保證

6.1 BABEL TOKEN 按「現狀」及「現有」提供,不附帶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於適售性、特定用途適用性及不侵權的保證。

6.2 我們採用業界通用的標準加密演算法(詳見 App 內的「加密與出口合規」頁),但不保證本應用程式、你的裝置或你的資料不會被攻破。資訊保安沒有絕對。我們特別不就以下情況承擔責任:你的裝置遭入侵、越獄或植入惡意軟件;作業系統或第三方組件的保安漏洞;你選擇的主密碼強度不足;你複製 key 後貼上的位置;或你將備份檔案存放於不安全的地方。

7. 責任限制

7.1 在適用法律容許的最大範圍內,MNV LIMITED 對任何間接、附帶、特殊、懲罰性或後果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資料遺失、利潤損失、服務中斷,或因 key 洩露而在第三方帳戶上產生的費用——概不負責,即使我們已被告知該等損害的可能性。

7.2 我們的累計責任上限,以 Apple 標準協議所訂者為準。

7.3 本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排除或限制法律不容許排除或限制的責任,包括因疏忽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香港《管制免責條款條例》(第 71 章)及其他適用消費者保障法例所賦予你的權利不受影響。

8. 加密與出口管制

8.1 BABEL TOKEN 含有加密功能,全部採用 Apple 系統框架提供的公開標準演算法。就美國《出口管理條例》(EAR)而言,本應用程式依 Category 5 Part 2 的 Note 3(大眾市場註釋)自行分類為 ECCN 5D992.c,無需出口許可證。完整說明見 App 內的「加密與出口合規」頁。

8.2 你同意遵守所有適用的出口管制法規,並確認你不位於受禁運或制裁的國家或地區,亦不在任何受限制名單之內。

9. 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9.1 本條款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管。除下文第 10 條另有規定外,雙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的非專屬管轄。

10. 美國居民附錄(僅適用於美國境內用戶)

10.1 仲裁協議。 你與 MNV LIMITED 同意,任何因本條款或 BABEL TOKEN 引起的爭議,須交由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AAA)依其《Consumer Arbitration Rules》以個別方式進行具約束力的仲裁解決,仲裁地為你的居住地所在郡。在 AAA 規則容許的範圍內,程序可以書面審理或以電話、視像方式進行,你不需要為此長途出行。

10.2 費用。 AAA 的立案費、行政費及仲裁員費用中,超出你在當地法院提出同一申索所需金額的部分,由 MNV LIMITED 承擔(惡意或無理纏擾的申索除外)。

10.3 集體訴訟棄權。 你與 MNV LIMITED 均放棄以集體訴訟、集體仲裁或代表人訴訟形式提出申索的權利。仲裁員只可就個別當事人給予救濟。

10.4 小額錢債法庭例外。 任何一方均可選擇將符合資格的爭議提交小額錢債法庭處理,而不受本附錄約束。

10.5 退出權。 你可在首次接受本條款後 30 日內,電郵至 support@babeltoken.com 並註明「Arbitration Opt-Out」,即可退出第 10.1 至 10.3 條。退出不影響本條款其餘部分,亦不影響你使用 BABEL TOKEN。

10.6 可分割性。 若第 10.3 條的集體訴訟棄權被認定為不可執行,則整個第 10 條不適用,爭議改由第 9 條處理。

11. 條款變更

11.1 我們可能更新本條款。有實質改動時,應用程式會在你繼續使用前再次請求你同意。

12. 聯絡

MNV LIMITED(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成立)
商業登記號碼:74044496
support@babeltoken.com
www.babeltoken.com

本文與 App 內「我的 › 關於」中顯示的版本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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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EL TOKEN 是香港 MNV LIMITED 出品的 iPhone App。本網站只介紹這個 App。文中出現的服務商名稱僅用於識別一把 key 屬於哪家服務,各歸其商標持有人所有;它們與本 App 均無從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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